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召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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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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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南召政采公开-2025-31 | |||||||||||
| 2、项目名称: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召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51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5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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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购置有创呼吸机6台、肌电诱发电位仪1台、120急救转运呼吸机3台(详见采购清单); 5.2交货地点:南召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质保期: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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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 (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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