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萨南化工分公司普通化工产品运输项目(驱油型冲洗液)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FWGK38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萨南化工分公司普通化工产品运输项目(驱油型冲洗液)主要内容是运输驱油型冲洗液产品至油田用料单位。运输范围为萨南化工分公司生产厂区至采油一厂、采油四厂、采油七厂等油田三元注入站。预计投入外部运力200万(含税)。预计运输量为8万吨,以实际发生运输工作量进行结算;
2.2 招标范围:保证驱油型冲洗液产品从萨南化工分公司生产厂区至采油一厂、采油四厂、采油七厂等油田三元注入站的运输。需用核载质量20吨及以上重型半挂式牵引罐车6台。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萨南化工分公司生产厂区至采油一厂、采油四厂、采油七厂等油田三元注入站;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00万元(含税)
2.6技术要求:见第五章
2.7其他:本次招标确定2家中标人,工作量分配: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和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各100万工作量。如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2人,根据剩余工作量,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再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评委在评标评审时进行网上查询核实)。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必须为运输公司自有设备,核载质量20吨及以上的重型半挂式牵引罐车6台,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的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需提供6名驾驶员,驾驶员应具有《从业资格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从业资格证》的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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