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4-25J6-FG0181
一、采购条件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临沧片区光伏发电项目指挥部需要,我单位以询比采购的方式采购综合自动化系统1套、通信及安防设备1套、视频监控系统等1套,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松山光伏发电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同一业主拟建的老黄坟220kV升压站,新建线路长约28km。经老黄坟光伏220kV升压站~小湾联变220kV线路(导线截面为耐热2×400mm²,输送容量不低于770MW)送出。松山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临沧市凤庆县三岔河镇,直流侧装机容量为99.8844MWp,交流侧装机容量80MW,容配比约为1.249。
2.采购范围:松山光伏发电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通信及安防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设备装置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以及相关服务和施工。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综合自动化系统 |
详见图纸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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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信及安防设备 |
详见图纸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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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图纸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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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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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以实际工程进度,使用项目提出供货需求函确定拟采购的设备,供应商在收到函件后10日内将设备运达交货地点。
5.交货地点:松山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或其他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项目部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6.此次采购系统设备为成套供应,含设备主件、配件、配套设备和相关服务等。
7.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凤庆县松山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规范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满足当地电网接入要求。
9.付款条件
9.1买方采用银行现汇或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新型供应链等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新型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建行e订通、农行保理e融、招行付款代理、平安银行保理业务等,提前贴现产生的贴息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9.2进度款支付
分别按设备到货款、设备竣工验收合格款和质保金以下约定比例进行分解。
付款比例:到货款5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款35%:并网验收合格款10%,质保金5%。
(1)到货款50%
设备到货完成并通过买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买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卖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于28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设备价款的50%作为到货款。
①现场项目部、监理等签字的设备开箱验收单。
②到货验收证明。
③到货设备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应按法定税率向买方开具设备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款35%
设备安装完毕,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卖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于28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至相应设备结算价款的85%。
①现场资料移交证明。
②合同相关调试报告。
(3)并网验收合格款10%
根据业主要求,并网验收合格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卖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于28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至相应设备结算价款的95%。
①并网验收合格证明。
(4)质保金5%
质保期2年,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设备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标准,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设备价款5%的质量保证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1供应商为生产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满足第1.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授权要求按照第2条)。生产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2.供应商应响应第七章技术规范参数要求,注明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型号,并按要求提供制造厂授权书。技术规范☆列出的要求,供应商需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设备的检测报告、软件截图、授权等。
3.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提供对应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资料要清晰可辨,模糊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业绩)。
4.供应商信誉及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无不良记录。
6.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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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