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农村公路维修维护工程—2025年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三胜村道路维护工程
项目编号:CCS20250930FJSZ06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农村公路维修维护工程—2025年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三胜村道路维护工程 已由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长春新区财政局以长新建联字(202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村公路维修维护工程—2025年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三胜村道路维护工程;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三胜村;
2.3招标范围:对奋进乡三胜村农村主路维护;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2月1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3.3.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3施工员、质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4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以一人多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6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5年10月15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①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10月15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5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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