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饶市婺源县境内S302、S303灾毁恢复重建及2025年上饶市S408、S303路面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24年上饶市婺源县境内S302、S303灾毁恢复重建及2025年上饶市S408、S303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公路字〔2025〕17 号、上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饶路计字[2025]13号文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上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饶路字[2025]10号、饶路函[2025]14号、饶路养字[2025]2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上饶市婺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饶市婺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上饶市婺源县境内S302、S303灾毁恢复重建及 2025年上饶市S408、S303路面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造价1042.03万元,建设地址上饶市婺源县境内S303浙临线八角亭至石岭段、上饶市S303浙临线婺源县境内段、上饶市S408许香线婺源县境内段、上饶市婺源县境内S302紫曲线白石至银台段,路线全长16.286公里。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类别,共 1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二~附表九,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截至2025年10月22日24时00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人员,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人员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 其所投的1个类别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类别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类别投标时, 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 可能出现该类别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2日2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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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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