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930139927-15278000
项目名称:2025年生活垃圾源头清运
预算编号: 1525-00011020, 1525-00011019
预算金额(元): 1916500元(国库资金:19165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578500.00元,包2-133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生活垃圾源头清运北片区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78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将川沙镇、高桥镇两个集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就近运至中转站或处置场所,按要求倾倒在指定的位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按现行的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运营管理。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包名称:2025年生活垃圾源头清运南片区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3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将惠南镇、大团镇、新场镇、周浦镇四个集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就近运至中转站或处置场所,按要求倾倒在指定的位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按现行的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运营管理。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经由其法人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属于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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