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659贞丰县板贵至北盘江镇公路项目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推进普通国道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为黔西南州贞丰县。
2.2 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为黔西南州贞丰县,路线全长18.5公里(路线全长21.735公里,其中3.235公里为原路利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8.5m,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服务期限: 730。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G659贞丰县板贵至北盘江镇公路项目工可及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工程可行性研究: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路局和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标段范围内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以及为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测量、分析研究、项目专家评审组织汇报、会务,编制核准所需的相关资料,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报告或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2)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交竣工验收配合、变更),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报告或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 其他: 服务期限: (1)本项目总体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且完成对本项目验收为止。 (3)勘察设计服务期: ①初步设计部分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②施工图设计部分为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包含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