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函(公开竞价)
因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需要商品混凝土,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28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40(P8) |
M³ |
680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11月10日前分批交货
3、交货地点:送货至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Ⅲ标段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见附件
5、质保期:半年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需具有建筑业企业预伴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三年内的不低于300万供货合同应不少于三个(附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合同及付款方式:月结95%方式,例如1月份到货混凝土,2月份结算1月份混凝土工程量,结算价执行供方报价下浮率。账期结算比例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每月26日为结算对账日,结算对账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一月一对账。货款结算公式:结算总价=(相应标号商品混凝土结算单价×相应标号商品混凝土实结算数量之和)+添加的外加剂增加费用总价(如有)-商品混凝土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的违约金(如有)(见附件合同模板)
10:保证金:金额3000元整。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或保证金。若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竞价当天前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30号,秦鹏收,电话15890123198。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竞价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响应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三、报价表(见附件竞价采购单)
报价有效期:90天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30号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张海洋、秦鹏
电 话:18637758230、18137831595
电子邮箱:hlhbwzb@126.com
技术人员:张钰锴
电 话:17513228424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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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