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增殖放流监测评估技术服务重新采购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程和《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洋渔业资源修复实施方案》完成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增殖放流监测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增殖海域本底调查、增殖海域监测和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等,最终完成《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监测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
计划服务期:项目总服务期23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或其他证明文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或渔业资源监测项目的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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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