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至2026年全厂地下管网清淤疏浚、明渠漂浮物打捞及垃圾场规范化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3-20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至2026年全厂地下管网清淤疏浚、明渠漂浮物打捞及垃圾场规范化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至2026年全厂地下管网清淤疏浚、明渠漂浮物打捞及垃圾场规范化管理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由三部分工作内容组成:1、全厂雨水、生活污水系统级电缆沟清淤疏浚;2、引水明渠及循环水进水前池打捞清除水浮莲和垃圾杂物;3、厂内垃圾场规范化管理及垃圾外运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扫描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垃圾清运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合同须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标
(6)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取得项目所在地镇或村居合法垃圾处理站出具的同意接受垃圾处置的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8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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