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C-2025GK04
项目名称:更新镇办及公务用车租赁平台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车辆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86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6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轿车 | 更新镇办及公务用车租赁平台车辆项目 | 4(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1-2 | 轿车 | 更新镇办及公务用车租赁平台车辆项目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6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车辆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 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 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 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车辆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 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 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查询提供截图。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 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 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