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22025104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ER023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已由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东审投备案【2024】7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泰达融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662009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52000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142009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8.55%,自筹及其他资金21.45%,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080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泰达融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更新范围总占地面积约735700平方米,包括公园、道路配套工程、幼儿园、商品房住宅、经营性公建及商业办公建筑。总建筑面积约510000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住宅(含经营性配建)地上115211平方米、地下53804平方米,商业、办公地上236544平方米、地下88643平方米,公园13188平方米,幼儿园2610平方米。老旧小区及周边改造建筑面积约5700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提升、街域公园、产业载体、产业社区、配套公建、老旧小区及周边改造提升、幼儿园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46号(津塘路和昆仑路交口东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02号地施工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业态为商业。总建筑面积20483.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3.3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5609.84平米,最高建筑高度21.5m,最大跨度18m,层数2层(局部3层),地下层数1层,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支护工程、土方工程、降(止)水工程、建筑工程(包含拆除工程、修缮工程、加固工程以及新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中全部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0483.34平方米,标段发包估算额为20000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7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正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 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正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 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