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C-0109-25J5-FG0045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福建华电古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所需减水剂、速凝剂、引气剂一批,计划使用工程进度款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报价方式为多轮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
福建华电古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区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宝峰村,与古田县、福州市、宁德市的直线距离分别为5km、70km和80km。施工内容包括地下厂房系统土建工程(不含厂房结构混凝土)、尾水系统工程、下库进出水口工程、尾水系统钢管制作安装工程、闸门及预埋件制作安装工程、启闭机安装工程、场内永久道路工程、施工支洞工程、施工导流工程等。
供应商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报价依据,供应商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招标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供应商索赔的依据。
二、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减水剂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掺量≤1.5%,水剂 |
吨 |
1500 |
|
2 |
速凝剂 |
无碱液体,掺量≤8% |
吨 |
2000 |
|
3 |
引气剂 |
液体,掺量≤0.5‰ |
吨 |
50 |
备注: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招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款、税费、运费、装卸费、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该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2、质量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外加剂应满足以下水工类规范技术要求: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2014)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T50119-2013)
《混凝土外加剂中残留甲醛的限量》GB31040-2014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23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GB/T35159-2017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
《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2017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买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交货同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一式二份,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4.验收
4.1买方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邮件等方式将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货数量、到货时间、收货仓库、签收人员信息等,发送给卖方,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及时供货。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由卖方负责卸车,买方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验;
4.2到货时需随车提供到货清单、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不代表该批次货物质量合格,具体以第三方检验为准。货到时买方抽取样品封存。
4.3货到时买方在监理见证下另行随机取样进行复检,买方无条件配合。复检不合格的,应予更换或退货,如卖方对减水剂、速凝剂、引气剂复检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减水剂、速凝剂、引气剂到货时所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如果受检的材料样品不符合要求,则整批货物视为不合格,货物必须退货,一切费用由卖方自付。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检验费由卖方承担,反之,则由买方承担。
4.4因卖方提供的减水剂、速凝剂、引气剂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工程出现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5数量验收:进场验收在采购人工地过磅,如果在过磅验收过程中双方对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其它要求:
5.1供应商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气候、海拔等。
5.2供应商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三、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福建华电古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指定地点。
四、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按买方计划分批次供货至工程结束。
五、付款方式
1、材料价款的结算:本合同价款实行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买卖双方对账日期为:每月15日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汇总),以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结算依据,双方确定后到买方办理本期《材料价款结算单》(结算单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根据买方要求,乙方在当月15日前办理结算,15日前提供符合国家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买方挂账,办理付款流程。买方应在对账开票后的90天内前支付至已挂账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用保函替代),质量保证期共计6个月,且从最后一批货物结算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由买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因办理结算及提供发票不及时造成当月未挂账则推迟到次月挂账,付款时间顺延。
2、发票开具执行一票制结算(含运输费等所有费用)。
3、买方支付货款给卖方时,卖方必须按买方要求提供收款收据等相关资料。货、票、资金必须一致,即货物发票、付款单位、收款单位、资金和货物的流向相一致。
4、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应给予买方15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六、报价方式
1、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27日16:00时前。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在线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2、本次竞价采购报价方式为逆向竞价,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进行竞价。逆向竞拍报价规则:
2.1供应商首轮报价时必须上传符合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完整《报价文件》;以后各轮次报价时必须根据报价文件中“报价表”要求上传相应的“报价表”,且“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若无相应的“报价表”,仅在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上报价,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2.2供应商需完成首轮报价后才可看见当前最低报价。之后每轮报价须在当前最低报价基础上下降(降价幅度≥35000元)。(请注意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与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单位:元,确保两者最终报价保持一致。)
3、接收答疑问题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7:00时。
七、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2.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价”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2.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2.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3.本次采购为线上全流程采购,供应商只需要在线递交响应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签章文件,不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八、其他
响应保证金:
1.是否收取保证金:是。
2.保证金收取金额:贰万元。
3.收取方式:采用采购平台在线收取,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4.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5.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公对公且缴费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到账时间,确保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截止时间到账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竞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响应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经销证明文件。
3、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应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要求清晰可辨)。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发票样票)。
8、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9、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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