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2025-2026年控制系统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319-FW146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2025-2026年控制系统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集中采购)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 ,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2025-2026年控制系统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集中采购)。
2.2 项目概况: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下称“天然气净化总厂”)所属的引进分厂、忠县分厂、万州分厂、大竹分厂及其托管的中石油遂宁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下称“遂宁净化公司”)、中石油安岳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下称“安岳净化公司”)分别位于四川和重庆境内,主要担负含硫天然气处理任务。本项目是天然气净化总厂所属4个分厂及托管的2个对外投资公司2025-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项目计划,主要对其DCS/SIS/GDS(F&GS)控制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本项目已履行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手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估算金额:两年费用共计281.08万元(不含税),其中:天然气净化总厂为85.52万元,遂宁净化公司为110.08万元,安岳净化公司为85.48万元。
2.3 招标范围:天然气净化总厂所属的引进分厂、忠县分厂、万州分厂、大竹分厂及其托管的遂宁净化公司、安岳净化公司的DCS/SIS/GDS(F&GS)控制系统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其中:(1)遂宁净化公司、安岳净化公司为驻场维护保养;(2)引进分厂、忠县分厂、万州分厂、大竹分厂为定期维护保养,4个分厂轮换驻场,原则上每个分厂驻场一个月后轮换,根据各分厂大修以及系统运行情况,由招标人书面通知调整驻场单位及时间。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81.08万元(不含税),明细见下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点 |
最高限价 (万元,不含税) |
合同履约期限 |
1 |
驻场维护保养 |
遂宁净化公司 |
110.08 |
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
安岳净化公司 |
85.48 |
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
||
2 |
定期维护保养 |
引进分厂 |
21.38 |
2026.01.01-2027.12.31 |
忠县分厂 |
21.38 |
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
||
万州分厂 |
21.38 |
2026.01.01-2027.12.31 |
||
大竹分厂 |
21.38 |
2026.01.01-2027.12.31 |
注:若因客观原因未能按合同计划履行期限时间签订合同,则合同实际履行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2.5 服务地点:(1)遂宁净化公司: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2)安岳净化公司:四川省安岳县文寨村,(3)引进分厂:重庆市长寿区石桥坝,(4)忠县分厂:重庆市忠县灯树村,(5)万州分厂:重庆市万州区高峰镇,(6)大竹分厂:四川省大竹县石河镇。
2.6 服务期限:24个月。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名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名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且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则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不具有竞争性,则招标失败。
2.9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人员资格和要求:
*3.1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10人,男性不大于55周岁,女性不大于50周岁;其中:(1)项目负责人1人(在驻场维护人员、定期维护人员里选择一人担任);(2)驻场维护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遂宁净化公司不少于4人,安岳净化公司不少于3人;(3)引进分厂、忠县分厂、万州分厂、大竹分厂的定期维护人员共计不少于3人,维护人员相对固定,可进行适当轮换,但必须保证要求的人员数量(4)。驻场维护人员、定期维护人员不允许相互兼任。
上述人员须提供的证明资料:(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最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3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3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3.2 项目负责人:(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有效的学历证书扫描件);(2)具有在控制系统维修、运维工作至少3年(含3年)以上的项目管理经历(须提供投标人盖章的工作履历证明文件和业主单位盖章的项目管理证明文件);(3)满足以下任意一项:①具有自动化类或机电工程类或计算机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扫描件),②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3 驻场维护人员、定期维护人员:
(1)所有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所有人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自控系统相关项目建设或维护经历,并能提供业绩证明。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学历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盖章的工作履历证明文件和业主单位盖章的控制系统建设或维护工作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 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2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控制系统维护或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项目提供:合同文本扫描件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并须附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查验截图);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提供:合同文本扫描件。
*5、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6.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6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6.1-6.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其他要求:
*7.1 投标人须承诺:入场后3个月内,遂宁净化公司的驻场维护人员、安岳净化公司的驻场维护人员以及引进分厂、忠县分厂、万州分厂、大竹分厂的定期维护人员至少各有1人取得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许可办理资格,至少各有1人取得硫化氢防护证(具体取证方式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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