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巴里坤轨枕场分公司
预应力钢丝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巴里坤轨枕场分公司预应力钢丝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 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巴里坤轨枕场概况:
准东将军庙至哈密淖毛湖(白石湖南)铁路增建第二线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哈密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项目东起既有将淖铁路马梁站(预留),并行既有线沿天山北麓向西,依次经伊吾县、巴里坤县、木垒县、奇台县及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至项目终点既有乌将铁路将军庙站,西端与既有乌将铁路相接,东端与规划淖毛湖至梧桐水铁路衔接,可连通临哈铁路,形成出疆北部新的大能力通道。改建线路全长392.414km,全部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其中哈密市境内266.797km,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125.617km。本标段范围内需求轨枕约50.037万根。
轨枕场占地81250㎡,约122亩。轨枕预制场主要配套设施有轨枕生产车间、自动智能化生产流水线、拌合站、料仓、轨枕养护区、轨枕锚固区、轨枕存放区以及办公生活驻地等其他相应配套设施。
拟选定轨枕场场地块为裸地,属于国有土地,该地块地势平坦,土方量较小,紧邻三塘湖车站,距离三塘湖镇约15Km。便于轨枕敷设,日常生活物资有较好的保障。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预应力钢丝等材料,具体标包数量、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见附表1。
2.3招标编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件,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厂家有效授权文件。
3.2 生产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厂家具备相应垫资供货能力;其供货商应具备迅速的供货组织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需要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和足够的仓储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2024年尚未审计,自行提供2024年全年财务报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具有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投标人为送货的物资的所投标产品须有质量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2 供货业绩要求:要求具有近3年(2022-2024年)同类材料地铁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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