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50918136502-06274335
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
预算编号: 0625-000175639
预算金额(元): 1344000元(国库资金:1344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344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执法记录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4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拟采购336台执法记录仪用于现场执法工作中实时采集现场视音频线索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供货、调试并通过采购方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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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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