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42绥德县二十里铺至刘家湾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基础【2025】1307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绥德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德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绥德县名州镇 ;
2.2 工程规模:路线起自名州镇二十里铺村,跨越韭园沟、暖水沟后,止于刘家湾村回归既有 242 国道,全长 3.1公里。新建桥梁 194 米/2 座,隧道 325 米/1座。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
2.3 项目投资总额:94490000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设计 | G242绥德县二十里铺至刘家湾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 | 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后期服务以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 60 |
2.5 其他:本次招标估算价为2568600元。 。
2.6若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存在异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提起异议,联系人王钲涛13149125000,陈小羽19591568297,监督部门榆林市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联系电话0912-577826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G242绥德县二十里铺至刘家湾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 质、 /业绩,并在人员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勘察设计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次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公路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协议书中要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 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仅限设计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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