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WL-CSJ231-水泥运输服务 采购公告
GHWL-CSJ231-水泥运输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GHWL-CSJ231-水泥运输服务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JH00000171045 。
1.3 采购人: 广州中交物流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资金: 。
1.6 采购项目概况: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散装水泥和袋装水泥物流运输服务 。
2.2 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至项目结束 。
2.3 服务地点: 由响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运输至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工程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及人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的交通规则,应遵守港口和目的地的规章制度,若运输单位过失对买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全部责任及损失均由运输单位承担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
(3)业绩要求: 报价单位在上传报价单时,必须同步附上不少于三份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过往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客户评价等,未上传业绩证明材料报价无效 。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承运单位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交通事故(翻车、撞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承运单位应立即通知托运单位,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按托运单位方要求将货物妥善处理和保管,防止事故品的遗失,货物发生毁损的由承运单位照价赔偿。如事故发生的责任属第三方,托运单位应协助承运单位向事故责任的第三方进行索赔,不免除承运单位向甲方的赔偿责任。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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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