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蔡家畈片区老旧小区环境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1000184054287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5-2025-00075
3、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蔡家畈片区老旧小区环境治理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1.742329(万元)
6、最高限价:131.742329(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凌云大道春风十里二期侧绿地进行绿化修复及改造,项目总占地约为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铺装约1100平方米,绿化修复约3900平方米,配套完善健身设施、休憩长凳等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4)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5)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6)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7)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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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