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分校和新海初级中学开发区分校厨房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91-JZCG-G2025-0030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分校和新海初级中学开发区分校厨房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03.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3.2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学校需求配置相关食堂厨具设备,满足学校师生就餐需要。(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质保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