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XHZX-G2025-004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急救中心救护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急救中心因部分救护车因使用年限过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保证院前急救更好的运转,采购2辆性能优越的救护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上牌,达到预期效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