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第三项目部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25JFR640C11506BD/GKZH-25ZXF715
2.2项目名称:西北第三项目部物业服务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办公区、生活区等物业管理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西北第三项目部物业服务技术规格书》。
2.4招标范围:西北第三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等提供配套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西北第三项目部物业服务技术规格书》。
2.5项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2.6服务期:暂定3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不予认可)、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在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或生效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物业服务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关键页
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日期)。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X项目购标款”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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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