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视频监控系统能力提升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故宫博物院视频监控系统能力提升升级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故宫博物院视频监控系统能力提升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
国家文物局 以
文物督函〔2024〕15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故宫博物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21.84万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914.082903 (万元)
2.2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2.3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
2.4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故宫博物院东华门区、皇极殿区、乐寿堂区、南三所区、文华殿区、养性殿区、北五所、茶库区、东六宫北区、东六宫南区、奉先殿区、神武门区、西六宫北区、西六宫南区、城隍庙、慈宁宫、慈宁花园、寿安宫、寿康宫、西华门、保和殿、弘义阁、坤宁宫区、乾清宫区、太和殿、体仁阁等26区域安防设备升级改造及系统调试等工作。
2.5其他 /
2.2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2.3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
2.4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故宫博物院东华门区、皇极殿区、乐寿堂区、南三所区、文华殿区、养性殿区、北五所、茶库区、东六宫北区、东六宫南区、奉先殿区、神武门区、西六宫北区、西六宫南区、城隍庙、慈宁宫、慈宁花园、寿安宫、寿康宫、西华门、保和殿、弘义阁、坤宁宫区、乾清宫区、太和殿、体仁阁等26区域安防设备升级改造及系统调试等工作。
2.5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其他要求: / 。
3.2 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其他要求: / 。
4. 信誉要求
4.1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无
4.2其他信誉要求
(1)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