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乐山市夹江县整装推进光辉龙华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夹江县整装推进光辉龙华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批准乐山市夹江县整装推进光辉龙华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日建议书)的批复》(夹发改项目〔2025〕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夹江县河湖保护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夹江县河湖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夹发改项目〔2025〕1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夹江县吴场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及改造灌区内22条渠道,总长36.078km。其中干支渠5条,共16.494km;末级渠系17条,总长19.584km;渠系及建筑物整治378处;新建巡渠道路7.089km,新增量测水设施36处和信息化建设等,最终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标段划分:1个标段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标段名称:乐山市夹江县整装推进光辉龙华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 招标范围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境保护等负责。以上工作内容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 合同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的水利水电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除本项目之外的任意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