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2025-020-2CG
项目名称:2025年马营镇朴南村农贸市场(二期)(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马营镇朴南村农贸市场(二期)(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84,520.8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建筑物构架工程 | 2025年马营镇朴南村农贸市场(二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马营镇朴南村农贸市场(二期)(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马营镇朴南村农贸市场(二期)(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二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成立时间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及项目经理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8)本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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