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赤城湖湖畔书院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蓬溪县赤城湖湖畔书院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8-510921-99-01-566917】FGQB-112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溪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内贷款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溪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8-510921-99-01-566917】FGQB-112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瑞达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蓬溪县。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1.23亩;新建建筑面积约3.6万㎡、包括新建教学培训,赛事中心,商业配套,配套设施用房等。
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30日历天及后续服务,设计:60日历天及后续服务。
2.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施工期现场服务等工作,并提供详细岩土地质勘察报告成果。工程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并配合甲方办理初设备案、批复、施工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等,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编制合同所列图纸成果的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内容应达到施工、计量计价的要求。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由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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