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青川县排涝沟渠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一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青川县排涝沟渠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川县排涝沟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发【2023】1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发【2023】1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青川县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川县乔庄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排涝沟渠7.6公里、市政雨水管渠3公里,以及沉砂池、雨篦子、检查井等配套设施。
2.3服务期限:300天+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内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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