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吊车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LHZB20250925F14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司向新疆克拉玛依地区销售锅炉设备,承担设备在现场的吊装服务,因我公司无吊装设备能满足相应需求,介于上述原因,计划将上述吊装服务进行外包,估算金额60万元(此估算金额为含税价,税率6%)。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吊装服务项目。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定履行期限形式。本次招标吊装服务估算金额60万元,以完成实际工作量结算。
限价说明:本招标项目估算额为60万元,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价格,含行驶费、保险、司索等全部相关费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报价不允许缺漏项。标包具体内容见下表:
编号 |
服务描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本次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备注 |
1 |
25t吊车 |
台班 |
1 |
1464.14 |
6 |
|
|
2 |
50t吊车 |
台班 |
1 |
2745.28 |
6 |
|
|
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包:
2.3 报价方式:☑单价
投标报价含吊车费、行驶费、保险费、增值税、专业司索指挥人员等全部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6 付款约定:按进度支付,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服务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挂帐后180天内以电汇方式支付。
2.7 中标人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是(合同金额的2%,形式为现金/保函)
2.8 是否委托招标采购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是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9主要服务要求:
1、服务车辆状况良好,保险齐全。
2、司机年龄为55岁以下、身体健康且吊车驾龄满5年以上。
3、吊装人员需持有效吊装资质方可上岗吊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4、服务单位接到吊装任务后保证车辆6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
5、保证货物在吊装过程中完好无损,对吊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吊装过程中发生泄漏、坠落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员伤亡的,承运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6、严格遵守作业区域管理单位的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7、服务商必须提供专业司索指挥人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吊装任务等全过程工作的服务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吊装、装卸搬运等相关内容)。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同时,投标人如为中石油集团公司库内供应商,应处于没有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止交易资格的状态(附能源一号网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如投标人在招标人处有不良服务记录,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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