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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250925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市2025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和改造提升)工程质量检测已由关于【关于下达 2025 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2025)1528号文件及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宁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鸿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市2025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和改造提升)工程质量检测
2.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本项目包含该项目对整体结余资金再进行补充设计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4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根据施工标段出具成果报告(每一标段单独出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控制价:80.17万元(其中:新建:61.295万元、改造提升:18.875万元)。
2.6项目服务地点:东宁镇、三岔口镇、大肚川镇、绥阳镇、道河镇。
3、投标人投标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约能力;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7月-2025年0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并附双方签订劳务合同。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网页截图)。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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