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酉阳县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审(2022)2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华益实业有限公司、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县华益实业有限公司、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酉阳县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物流仓储中心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酉阳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66545.37㎡,新建钢结构厂房33441.97㎡,仓储中心大门4个,公共卫生间及垃圾中转站,总建筑面积约34081.12㎡,配套室外管网和道路改造等附属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06164.5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386.6046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图示图说的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