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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流程全链条延伸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025F0817

项目名称:番禺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流程全链条延伸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番禺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流程全链条延伸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番禺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流程全链条延伸项目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2028年12月份,因实际工作需要,项目最终成果需更新完善并通过验收的,不受合同服务期限限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流程全链条延伸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流程全链条延伸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供应商须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对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管理可参照该文执行。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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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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