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2025年物资材料集中采购(序列5、7第二次)
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2025年物资材料集中采购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的序列5、7进行第二次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2025年物资材料集中采购主要包含以下序列类别:1.五金劳保类、2.电气材料类、3.黑色金属材料类、4.给排水材料类、5.板材,龙骨材料类、6.防水材料类、7.涂料(装饰类或者建筑类)类、8.电缆电线类、9.砼制品类。
2.2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90万元。
2.3 招标范围:完成采购人所需各序列类别所有材料的供应,各序列类别具体材料详见“各序列类别货物品牌明确表”(具体供货序列以中标情况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单次货物送达地点的不确定性和数量不确定性。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为项目概况中第一次招标流标的5.板材,龙骨材料类、7.涂料(装饰类或者建筑类)类。
2.4 供货期及交货时限要求:
2.4.1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供货期,原则上供货期为一年,在中标供应商未违约的情况下,供货合同可延长至下一次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年度)材料物资采购生效之日;
2.4.2交货时限要求:合同实施期间,每次接甲方供货通知后3小时内必须将甲方所需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5 交货地点:以招标人各批次供货通知确定的地点为准。
2.6 其他: 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所涉及序列类别中一个或两个序列类别同时进行报价,但最多成为4个序列类别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注:按招标人发布的物资材料集中采购清单明确的序列1到9的先后顺序确定,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将作为本约定的参考依据),若已经成为4个前序列类别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不再进入后序列类别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产品若为进口材料,则该材料生产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
3.1.3 投标人还应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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