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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400G25093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已由佳木斯市东风区发展改革工信局以关于《松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可研》的批复(佳东发改工信投资[2025]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佳木斯市东风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江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东风区松江乡模范村。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53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9164.22平方米,其中办公及配套建筑面积648平方米(1F324平方米,2F324平方米),仓储区建筑面积8192.22平方米(玉米仓储区5114.75平方米,灵芝仓储区3077.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4平方米。
工程分三期实施:一期建设玉米仓储区钢结构工程;二期推进玉米仓储区其他工程及灵芝仓储区工程;三期完成办公及配套建筑工程、地下建筑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工作以及配套设施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5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列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443033.0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7月-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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