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恒丰银行全行公务及业务用车保险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恒丰银行全行公务及业务用车保险入围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全行公务及业务用车保险入围采购项目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4.1项目概况:为维护恒丰银行全行公务车辆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公务车辆和驾乘人员的财产人身安全,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及恒丰银行需求,为所有机动车辆购买交通强制责任保险、商业保险,并缴纳车船使用税费。本项目为全行车辆提供保险服务,入围可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入围范围内选择不同类型的保险服务。 4.2适用范围:恒丰银行全行及子公司。 4.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年。 4.4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3家。 4.5第二阶段供应商成交方式:库内直接选定。 4.6报价方式及合同形式:单价报价,据实结算。 4.7包号划分:一个包。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同一个独立法人机构仅允许其一个公司参加,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书(若投标人为经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上述2-4条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分支机构不具备的,可提供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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