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投]德州银行烟台分行营业网点款箱寄存服务招标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本招标项目为德州银行烟台分行营业网点款箱寄存服务,招标人为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德州银行烟台分行营业网点款箱寄存服务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德州银行烟台分行营业网点款箱寄存服务,供应商需为营业网点款(箱)包提供保管守护有偿服务。采购人营业网点包括:烟台分行营业部、海阳支行、龙口支行、莱山支行。服务期1年。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须在烟台市范围依法注册,须在烟台市公安局取得备案证明,具备烟台市公安局批准提供寄库服务的相关文件,具备为金融系统提供寄库外包业务服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经审计的);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4、投标人在甲方所在地有自有金库,且取得《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并能够满足 甲方业务需要; 5、投标人不得为德州银行不良客户。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8、中标后,供应商不允许进行分包、转包、外包。 惩戒措施为: 1.投标阶段。 取消投标资格: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分包、转包、外包的迹象,将直接取消其参与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合同履约阶段。 2.1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若违反合同中不得分包、转包、外包的约定,招标人会按一定比例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用于弥补可能遭受的损失; 2.2解除合同:对于严重分包、转包、外包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重新招标的费用、延误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9、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须自行承担自己所有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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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