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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榆社县充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榆社县充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ZB-2025-09-06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榆社县充电站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433001),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新建124个充电桩及必要的配套设备。

本项目在晋中市榆社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拟规划13个充电桩项目,其中:2个站点拟建设示范站,其余站点为标准站。

示范站(单站配置):拟新建300平米的一层钢结构车棚,棚顶敷设光伏板(直流容量约75kWp),配置100kW/400kWh储能系统,配置充电系统(容量及配置同普通充电站),光储充一体化能量管理系统(终身免费),运营管理系统接入招标方指定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及能碳管理平台等,实现发电-储能-充电、互相协调的充电模式。

标准站(单站配置):配置充电系统(容量及配置详见技术要求),运营管理系统接入招标方自有平台(指定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及能碳管理平台等)。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

001 不分标段:

新建124个充电桩及必要的配套设备(如充电桩、储能、棚顶光伏、箱变、线缆、监控、网络、围栏等充电桩建设所需要的设施)(具体充电桩数量以现场实际条件及设计文件为准)。

招标范围: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设备供货(除甲供材外),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项目各系统及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地形勘察、地质测绘、接入方案设计(含申报、评审、批复);

2)标准站设计:高压供电系统、低压系统(包括线缆、汇流箱(如有)、逆变器、二次保护、计量、通讯等)、充电系统、车辆识别系统(含道闸系统)、防雷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照明系统、接入运营管理系统、广告宣传及标识标牌系统等;

3)示范站设计:光伏车棚钢结构(样式需招标人确认,钢结构去工业化建筑设计,不限于BIPV等形式)、光伏系统、储能系统(其中电池采用全钒液流电池)、能量管理系统、其余同标准站配置;

4)负责编制各类设备采购的技术规范书(含甲供设备),负责设计及要求各系统需免费预留综合管理平台接口,确保与能控平台、能碳平台有效信息交互;同时充电站内各类信息接入招标人指定的远程运行及监控管理平台。

5)设计优化、设计评审、设计变更、施工图、竣工图编制;

6)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安排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现场。因本项目各区域可用空间不一、已有建筑物不一致,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

7)如需项目需办理工程消防、水保、环保、劳动与工业卫生、安全设施等专项方案申报工作,负责完成配合和审核工作,负责按照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和审批方案完成设计并出图。

(2)设备采购

1)负责完成所有充电站内除甲供的充电桩设备外的其余设计配套设备、设施、主辅材料的采购工作;负责含甲供设备在内的设备卸车、保管、二次倒运、运输车辆牵引等工作;负责完成示范站内所涉及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的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保管、运输。

2)负责备品备件、安全生产工器具、车辆引导、灯光标识牌、广告宣传、满足充电站运行要求的标识标牌、安全警示牌等。

3)负责提供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并对所有设备、材料保管及出入库管理,如有损坏、丢失需无偿补充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4)车辆识别系统(含道闸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的设备需具备接入招标方指定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及能碳管理平台等,并提供终身免费网络系统服务(系统升级、数据传输、数据互联互通等)。

(3)施工范围

1)负责高压系统、低压系统、充电系统、车辆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消防系统、广告宣传及标识标牌、光伏车棚、组件安装、能量管理系统、储能系统等所涉及的各站内全部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工作;

2)负责充电桩站内所有调试、试验、定值计算、试运行、竣工验收;

3)负责完成高压电源系统(电网电源系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手续审批等工作,施工期间的电费由承包人负责,试运行结束后由发包方负责承担。

4)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原有建筑的拆除、恢复、安全隔离、保管、绿化、硬化等相关工作,最终满足县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5)负责场区平整、围栏安装、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4)其它范围

负责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涉及的各阶段所有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本项目各区域高压供电系统接入手续办理、验收;供用电协议、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计量点批复、验收;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备案、验收。

2)电网的入网协调、并网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与电网公司公对公办理,可出具正式票据的接入容量费、预缴电费等由招标人负责。

3)投标人负责除招标人负责的车辆租赁费外的占地以及施工临时征租地手续办理,迁移补偿、地表附着物的清理赔偿;

4)负责项目消防、城市规划、市政、供电等主管部门手续办理、协调、验收工作。

5)负责本项目由发包方组织的达标投产验收及档案组卷归档工作,并通过发包方的验收。

6)如需负责办理本项目的环保、节能、规划、职业健康、安全性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专项评价)、防雷检测、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消防三同时验收质检等全部专项验收工作。

7)投标人需按照晋劳监总函【2020】8号、榆能源函【2023】7号文件《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要求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手续,同时需与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包含管理、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现场需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完整记录施工期间的人员出勤记录并汇总考勤台账,承包人应承诺项目建设期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不发生农民工上访、舆情等不稳定事件。

8)投标人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协调、入场道路协调、阻工协调、以及与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所有权人的沟通、协调、拜访、配合检查等外协调工作;施工区域内需要迁移的电力、通信、热力、浇灌沟渠改线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9)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工伤保险、建安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以及承包人认为需要参加的保险,若因投标人未参与保险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人在中标后合同执行期间,若未按照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完成相应工作,且发包方3次书面要求仍没有执行,发包方则有权另行委托,并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投标人应无条件同意。

11)技术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服务等内容均属于承包方承包范围,承包方必须确保项目完全满足发包方正常使用且满足本合同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标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要及时归档,归档资料满足国家相关档案管理标准要求,最终通过发包方的档案验收。

12)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开工仪式以及过程中各级检查工作及相关费用。

13)安全生产费的计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充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投标报价时予以相关考虑。本工程为 EPC 总承包工程,电站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3.承包人式:EPC总承包模式

4.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

5.计划工期:收到发包人单项目委托任务书后60日历天完成勘察、设计、方案及概算审查、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并网验收,暂定2025年12月30日前充电站投入运营。

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标准: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目标:不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争创省级或行业优质工程。

(2)设备、材料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和本协议书及组成文件约定的标准、规范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1)工程主要技经指标、整套试运综合质量主要指标和施工工艺达到同期、同类型、同地区工程建设先进水平;

2)按格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确保工程达标投产,争创省级或行业优质工程。鼓励承包人实现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满足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程和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质量零事故。

4)阶段性质量监检一次性通过率100%;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上要求);

(3)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4)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承装类、三级承试类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或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装类、五级承试类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0 年第 36 号))。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实施本项目,需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充电桩项目(720kW及以上充电容量)施工承包业绩 或 10kV及以上国家电网接入施工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证明(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投运验收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时,业绩为其中一方即可)。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案件记录。

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在近3年内担任过至少 1 个充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在格盟集团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291830分至202510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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