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 年乾安县乾安镇称字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乾安县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乾发改审批字【2025】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乾安县乾安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 年乾安县乾安镇称字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SYS20250915FJSZ01001
2.2 项目建设地点:乾安县乾安镇称字村。
2.3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水泥混凝土道路共计36段,总长度4228.403米,总铺装面积17386.73平方米,改建排水沟5段,总长度2081.288 平方(包含过道管长度382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最高投标限价:7099719.00元(以工代赈劳务报酬285万元,占比中央预算内资金比例为 40.14%)。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的施工,投标人应积极完成以工代赈项目的各项任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培训务工群众、设置公益性岗位),预计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约 178 人。
2.6 计划工期:16个月。2025年9月至2026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投标企业进入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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