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输配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农建函〔2025〕1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安市兴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输配电)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建设地点:
标段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 |
建设地点 |
大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输配电十二标段施工) |
农田输配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025年11月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23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大安市 |
大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农田输配电七标段监理) |
完成施工((农田输配电十二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
大安市 |
2.3质量标准:
施工标段: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监理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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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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