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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甬舟铁路YZSG-1工区项目经理部(挂篮托架配件、精轧螺纹钢)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5)-YZSG-WZCG-09

1.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甬舟铁路YZSG-1工区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债务性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挂篮托架配件、精轧螺纹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甬舟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YZSG-1工区线路范围为DK0+000~DK14+533,上行绕行线YDK0+000~YDK3+010.495,新建线路长14.530公里(另上行绕行线长3.01km),以桥梁施工为主,正线桥梁占线路总长的88.3%。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桥梁14.983km/7座,接长/接长框架桥涵8座;新建北仑西站2台4线高架车站1座,预制梁428孔,现浇梁39孔;路基2.2km,土石方约44.5万方。工程中标价(不含代建段)约18.15亿元,合同工期为1461天,开工日期为2024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0月。工程主要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邱隘镇及北仑区小港街道范围。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GLTJPJ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金属结构加工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要求:须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①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②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6)供货业绩:①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清晰的供货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及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期内)。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未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 JZLWG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要求:须具备相应生产或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①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②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6)供货业绩:①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且至少一壹份高速铁路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清晰的供货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及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期内)。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未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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