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5〕10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投资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对医院急诊楼、肿瘤医院、老内科楼、南内科楼、北内科楼、传染病楼东段既有建筑病区内及其护理单元进行空间改善、厕所改造、无障碍建设、安全保障等改造提升,配套对给排水、消防、供暖通风及空调、电气、智能化等进行升级改造。
2.2建设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内。
2.3计划工期: 650天。
2.4招标范围:对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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