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国家气象观测站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国家气象观测站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宁夏气象局关于彭阳国家气象观测站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气函〔2025〕1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固原市彭阳县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业务附属用房1655.54平方米,院落土方平整540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院落硬化63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个,并配套给排水、供暖、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观测场1个;建设综合业务大平面,包括综合业务平台1套、视频天气会商系统1套、网络及机房系统1套、UPS供电系统1套、发电机组1套,以及配套生活设施等。
2.2建设地点:固原市彭阳县气象局。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