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安置小区 E 区建设项目(上游一品)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高县安置小区 E 区建设项目(上游一品)(项目名称)已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发改投〔2022〕229 号、高发改投〔2025〕28号、高发改投〔2025〕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县硕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县硕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改投〔2022〕229 号、高发改投〔2025〕28号、高发改投〔2025〕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市国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高县安置小区E区建设项目(上游一品);
2.2建设地点:高县庆符镇友谊路与大兴路交叉口东北角处;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包含住宅、商业、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物管用房、消防、安防控制室和公厕等配套设施),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 2.4.计划工期:7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项目总投资:31314.74万元; 2.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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