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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河曲县乡镇驻地主街巷道路面改造(2025年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工程施工(1,2标段)招标公告

河曲县乡镇驻地主街巷道路面改造(2025年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工程施工(1,2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73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曲县乡镇驻地主街巷道路面改造(2025年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734001 ),已由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河曲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曲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路面改造工程,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安设施等,长度17.824km,涉及7个村落,街、巷道共计87条,其中:楼子营村9条,2.467km;岱嶽殿村29条,4.075km;沙坡村10条,2.955km;沙万村10条,1.637km;杨家沟村4条,1.097km;黑豆洼村15条,2.638km;沙坪村10条,2.955km。沥青混凝士路面约94117m²、水泥砼路面约4468m²。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曲县乡镇驻地主街巷道路面改造(2025年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岱嶽殿村、楼子营村、杨家沟村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002河曲县乡镇驻地主街巷道路面改造(2025年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沙坡村、沙万村、黑豆洼村、沙坪村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曲县乡镇驻地主街巷道路面改造(2025年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3.1 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投标人近5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2 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5 年及以上,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

(2)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5 年及以上,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 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 D 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以来)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 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3.6 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2河曲县乡镇驻地主街巷道路面改造(2025年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3.1 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投标人近5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2 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5 年及以上,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

(2)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5 年及以上,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 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 D 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以来)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 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3.6 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河曲县乡镇驻地主街巷道路面改造(2025年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获取时间: 2025-09-29 00:00   --    2025-10-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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