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网部分)-工程检测
项目编号:CCS20250915FJSZ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新发改字[2025]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网部分)-工程检测;
2.2本项目最高限价:128.82万元(折扣系数0.50)(本工程检测费128.82万元为折后价格);
2.3招标范围:全过程服务,全过程材料试验,全过程工程及实体检测。提供相关报告。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建设规模为428万平方米热用户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包括改建部分现有一次网、二次网供热管网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市政供热管道69.292km(管道长度),更换庭院管网(含楼内立管)226.268km,新建DN500供热管网2km;管沟道路恢复:沥青路面97000㎡,水泥路面84883㎡,方砖路面60631㎡。
2.5项目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6计划工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备案、集中交付之日终止。
2.7质量要求:按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规定的检验批次执行。
2.8成果或目标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合同约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合规,且满足审查部门及甲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证书的检测范围包含市政工程材料、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道路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25日-2025年9月25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承诺书)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2025年3月-2025年8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不考虑退休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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