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路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HZBBC2025-05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以吉农建函【2025】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安市兴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项目名称:大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路四标段施工);
2.2招标范围:田间道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416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建设地点:烧锅镇乡;
2.5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人员: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员1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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