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40号-JLTY-2025-051
项目名称:通化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6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1-1 钼靶DR机,1台
1-2 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1 台
简要技术需求:钼靶DR机,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具体参数见技术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钼靶DR机,签订合同后44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包括分公司),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3.投标产品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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