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标项已由太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太审批项目发〔2025〕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太白县水资源事务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白县咀头镇12个行政村(除强里川村)、桃川镇、鹦鸽镇;
2.2 工程规模:输配水管线165.5km,小型一体化加压泵箱5座、调压水池11座,同步建设管道附属设施及信息自动化工程。一期工程主要招标内容为七里川村供水工程、红星村供水工程、梅湾村供水工程、拐里村供水工程、沪家塬村供水工程;配水干线工程;村内管道工程。本次招标为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
2.3 项目投资总额:11631.8万元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18个月)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标项;标段编号:E61030035115cdcz3w8w005;标段类型:监理;
2.6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标项: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包括二期)建设全过程监理与服务相关工作内容;
2.7 其他:本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标项: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并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间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 标段名称: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监理标项: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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