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蓝天东方(莱州)能源有限公司烟台储能中心(西部)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本招标项目烟台储能中心(西部)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蓝天东方(莱州)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烟台储能中心(西部)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总承包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州市境内。新建线路路径长3.71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3.61km,导线采用4×JL3/G1A-400/35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150光缆,新建杆塔15基;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0.1km。电缆线路采用ZC-YJLW02-127/220-1×1600mm²铜芯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随电缆敷设2根48芯导引光缆,采用电缆沟敷设。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并交付,其中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外送线路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不一致,以较高者为准)。招标范围:烟台储能中心(西部)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协助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涉路涉河、跨越高速、线路交叉跨越等各类手续)、施工图/竣工图等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调试、涉网试验、验收及保修等。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2.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并网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合同额≥1200万元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注: ①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②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或查询二维码,或其他可查询的方式),未提供、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能有效查询的,取消评标资格。 3.财务要求: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并网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份设计费≥50万元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本项目设计单位独立承担其设计工作)】,或一份合同额≥1200万元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施工费≥1200万元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本项目施工单位独立承担其施工工作)】;如为联合体,则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单位业绩为准、施工业绩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业绩为准。 5.其他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并签章备案,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对工程质量及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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