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55号-13
项目名称:白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汇总项目
预算金额(元):1430000
最高限价(元):14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白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汇总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4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白城市(包括大安、洮南、镇赉、通榆、洮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进行汇交汇总,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市级成果清单及编制导引》的通知要求,形成教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并通过国家、省、市级验收(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为农业或土壤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4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近5年内,承担过耕地质量调查或农业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或相关野外调查工作等土壤普查类项目经验;具有农业相关报告撰写能力;
3.5投标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投标人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无欠税证明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应证明文件;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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