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2025-CG0501(29)
项目名称:长安区鸣犊街道高寨新村秦酉泰种养殖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38,085.87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鸣犊街道高寨新村秦酉泰种养殖建设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鸣犊街道高寨新村秦酉泰种养殖建设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